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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超过500万元是否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2-31点击:

:我单位主营业务是提供应税服务,兼营销售货物,是否申报收入超过500万时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第七条规定: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九、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