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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的职工奖金能否税前扣除?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21点击:

: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度预提职工奖金800万元,直到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发放600万元,尚结余200万元,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调整的依据的文件是什么?.预提的职工奖金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应当进行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