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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入厂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3-22点击:

:我公司在正式投入运营前,要提前对上岗职工进行培训,该部分费用应该在哪个科目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规定,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根据上述规定,筹建期间发生的培训费可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非筹建期间发生的培训费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