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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场是否应记入固定资产?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4-01点击:

:我公司是一物流企业,需要建很多仓库,工期较长。分三期进行。目前未建仓库的空地建成了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发生了200多万元费用,现在也已投入使用,作为一些车辆的停放场所,每月会有临车收入入账。临时停车场发生的200多万元费用应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根据上述规定,临时停车厂属于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发生的200多万元费用,属于停车厂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的,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根据支出性质记入相关损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