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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工人工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4-02点击:

:我企业是工业制造业。是按订单生产产品,由于订单不足,有的月份没有生产的产品。车间发生的一些修理费、折旧费、工人工资是计入制造费用在发生的当期转到利润中,还是留在制造费用科目里等到下一期有产品生产成本时再转入产品成本中?可不可以在没有生产产品的当期,将这部分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6602管理费用”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5101制造费用”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四条规定,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制造费用科目期末通常无余额,若不是季节性生产性企业,停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工人工资应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