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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文物收藏品销售业务,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18点击:

问题:申请从事文物收藏品销售业务,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答:需要。根据《文物法》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1)设立文物商店应当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2)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不得设立文物商店;(3)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