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首页 沪桂帮帮 工商问题 财税问题 资质问题 知产问题 企业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文化传播”可以作为名称中的行业吗?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08点击: 问题:“文化传播”可以作为名称中的行业吗? 答:不可以。文化传播是一种行业大类,一般宜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相关的中类、小类核定行业。如:演出文化传播、影视文化传播等。 工商管理登记注册 上一篇:“科技”能否单独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 下一篇:能否核准“××县××安防有限公司”名称,“安防”作为行业是否妥当? 相关文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如何填写?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分公司申请增加经营食品范围,应如何操作?《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与企业申请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可以吗?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可否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的负责人?申请从事茶叶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经销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粮油及其制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集贸市场销售豆腐和豆腐脑,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