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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园地板生产厂授权某个体户经销“怡园”牌(商标)地板,个体户申请名称为:××区怡园地板特约经销店,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能否核准这个名称?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19点击:

问题:怡园地板生产厂授权某个体户经销“怡园”牌(商标)地板,个体户申请名称为:××区怡园地板特约经销店,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能否核准这个名称?

答:商标权与名称权是不同的权利,将商标核准在名称中容易产生权利冲突。授权销售是有期限的,如果授权到期或者产生合同纠纷,授权人撤销了授权委托并认为经销商继续使用的名称侵犯商标权,而另一方却认为依法核准的名称应当受到保护,此时工商部门就处于非常尴尬的地步。因此,建议不要将民事授权事项核准在名称中使用。在授权期限内,可以用其他方式表明是特约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