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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5-18点击:

问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可以用哪些方式出资?

答: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是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