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知产问题

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知产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3-15点击:

问题: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范围,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或者商标侵权者通过侵权获得的利润。其中,直接损失表现为商标权人的产品因侵权行为致销售量减少、利润下降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间接损失则包括权利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商标侵权者获得的利润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若侵权产品的具体销售量无法查明的,可将侵权人正常经营时的日产量与侵权天数的乘积作为侵权销售量。其理由是:生产是为了销售,在侵权销量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推定侵权人正常经营时的生产量为侵权销售量是一个易行且较公平的做法,较好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若有异议,侵权人则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侵权人应承担侵权销量不明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是符合法律公平的。当然,在实践中用生产量推定销售量时,须扣除掉库存品、代销品和退货品。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销售者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商标法》规定了销售者的独立责任,因此商标权利人可以单独对销售者提起诉讼,如果销售者能提供合法来源,例如可以提供购进侵权商品的发票和进货单等证据,则销售者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需要停止侵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