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财税问题

政策性搬迁收入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08点击:

:政策性拆迁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政策性拆迁,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