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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怎么计算?

财税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09-27点击: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我国现行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怎么计算?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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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3)“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和卷烟的批发商等。

三、消费税的税率与计算

(一)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怎么计算?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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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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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计算

1.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在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包括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1)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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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产自用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所谓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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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则应按照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①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② 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的,则应按照同类消费品当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4)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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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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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即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当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则应按照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①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② 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则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①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3.进口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①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 实行复合计税方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