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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婚姻介绍,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06点击:

问题:申请从事婚姻介绍,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答:(1)根据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办发〔2002〕24号)第一百四十一项规定,取消了民政部门对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审批;(2)根据199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3)现行婚姻介绍机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国内婚姻介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