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首页 沪桂帮帮 工商问题 财税问题 资质问题 知产问题 企业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登记机关发现有限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应当如何处理?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3-16点击: 问题:登记机关发现有限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工商管理登记注册 上一篇:有限公司股东将出资款存入异地银行并在异地验资可以吗? 下一篇:有限公司股东用非货币出资是不是一定要评估? 相关文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如何填写?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分公司申请增加经营食品范围,应如何操作?《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与企业申请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可以吗?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可否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的负责人?申请从事茶叶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经销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粮油及其制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集贸市场销售豆腐和豆腐脑,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