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的形式有哪些?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4-22点击:

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的形式有哪些?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成一个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有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存续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作社合并时,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合作社并入另一个合作社的法律行为。被合并的一方在并入后法人资格消灭,即行解散,成为另一个合作社的组成部分;接受一方应当于合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享有法人资格地位;被合并的一方应当宣告停业,并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作社组成一个新的合作社的法律行为。以这种形式合并的,原来合并的各方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新设立的合作社应当到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