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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否可以用未成熟的水稻出资?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4-27点击:

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否可以用未成熟的水稻出资?

答:可以。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全体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成员的出资额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合作社出资比较特殊,包括土地承包权都允许出资,这是其他企业所不允许的。由于合作社法的定性在以家庭联产承包的基础上,围绕种养殖业,因此,不仅会出现水稻或其他还没有收获的农作物,包括牲畜、家禽等都允许用于出资。总之,只要社员大会认可就行(法规禁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