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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5-17点击:

问: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公司的申请报告。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3)外商投资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4)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其中包括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8)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非公司企业按非公司企业设立条件提交材料。

(9)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