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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发现已年检企业使用的公章与登记的名称不一致可以立案查处吗?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6-01点击:

问:登记机关发现已年检企业使用的公章与登记的名称不一致可以立案查处吗?

答:可以立案查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