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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依据是什么?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7-08点击:

问: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依据是什么?

答: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股权,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是可以转让的。
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此条规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后,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该股权不得转让,出质人也不得减少相应的出资。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转让的,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时,除应当提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申请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出质人减少相应出资的,除按照规定提交文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外,还应当同时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以国有股权出质后,因质权实现导致国有出质股权转让的,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时,须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