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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章程内容哪些是必须要有的?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0-13点击:

公司章程内容就是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根据是否由法律明确规定,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按照法定的必要记载事项对公司章程效力的影响,还可将必要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章程内容哪些是必须要有的?

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公司中会有某些差异,但不外乎是以下3个方面:公司股东成员的权利与责任、公司的组织规则、公司的权力与行为规则。

1.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每个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可缺少的法定事项,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整个章程即视为无效。这些事项一般都是涉及公司根本性质的重大事项。在我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在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中有一-些不同:

有限公司——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以及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股份公司——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发起人姓名、名称和认购的股份数、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机构及其组成、职权、任期、议事规则、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以及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2.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法律列举规定的一些事项,由章程制定人自行决定是否予以记载。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记载违法,则仅该事项无效;如果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具体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公司章程任意记载事项

公司章程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未予明确规定是否记载于章程,由章程制定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任意选择记载的事项。任意记载的事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章程制定人就可根据实际需要载入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任意记载事项如不予记载,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如果予以记载,则该事项将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及其股东必须遵照执行,不能任意变更;如果予以变更,也必须遵循修改章程的特别程序。

以上便是关于公司章程内容的相关解读,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