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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冒用我的压力容器检测人员证书和印章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我该怎么办?

知产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0-28点击:

案例:我是一个失业人员,在我失业前,我曾是某锅炉厂的一位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2015年5月17日工厂突然宣布全厂职工放假!啥时开工,叫谁上班另行通知!

不知啥时,工厂早已开工,我却一直在家待岗近两年时间,到2017年工厂也不同我续签劳动用工合同。在这期间我远在天津的朋友到大连出差,知道了我的经济生活非常困难,处境十分艰难(家里有两个病重至残的孩子需要医治)反而在家待岗,就亲自找了我的厂长(其实我们三人曾是朋友),要求给我安排工作,可是厂长却不予理睬。

直到厂长下台后的 2018年三月末,我才接到上班的通知,于是我又回到质量检查科干我的老本行,新厂长同我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

上班不久,我发现在我“待岗”期间,工厂质检科长期冒用我的《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印章签发产品无损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于是我找到新任厂长理论,同时也找了相关人员,可是都没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答复。而且厂长还说:如果诉讼法律,企业以后“改制”,宁可高薪外聘,也不低薪聘用我。

我感觉到我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和伤害!我很气愤!为此我曾寻访过几位法律界的律师和法官,可是都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和答复,说什么工厂没有给我造成损失;《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是工厂出资让我参加学习考核取得的,这个官司打不赢。

在这里我咨询一下法律专家,像我这样的事情属不属于企业侵权行为?如果属侵权,属什么性质的侵权?是姓名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署名权)?等等。单位冒用我的压力容器检测人员证书和印章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我该怎么办?

我也请教一下:我私自把证据(签有我的资格证号码和姓名的部分存档检测报告)从工厂取出,属不属违法行为?我是否有资格要求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补偿)?我要求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不需要什么其他证据?有没有诉讼时效。总之,我怎么样做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再者,我现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家里还有两个严重病残的孩子,我又已失业,打官司又没有钱。我现在的生活费用依仗着每月享受本市最低生活差额保障金384元钱补贴维持生活。很想寻求法律援助,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处境和事情,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能否得到法律救助?

解答: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似乎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你不在岗位的情况下,所在单位仍旧用你的印章签发证书;二是你个人下岗,以及有关的经济生活困难问题。

第一个问题,似不应当首先从民事法律上分析问题,不应当仅从是否侵害了你个人的民事权利上考虑问题。这首先是否违反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法规问题,建议你可以向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劳动部门(你应当熟悉哪个部门主管)反映,以避免此种行为带给社会或者消费者危险。

同时这些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也是认定是否侵害你个人权益的基础。如果前提解决了,违法者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了,再来分析厂家冒用行为是否侵害了你的个人民事权利,就要容易多了。如果冒用的检验证书已经造成了事故,并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对你个人的影响,甚至是你被错误地追究了某种法律责任等伤害后果,你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关系上解决受到的伤害问题。通常此种情况,是运用本单位内部劳动法律关系来解决的,因为都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工作职务等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下岗问题和家庭生活困难问题。这个问题从介绍的情况看,似不能认为与第一个问题有直接的关系,不能认为你个人经济生活困难,对方就因为第一个问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你个人的下岗和生活问题,应当通过其他途径按照政策解决。你个人也不要因为有第一个问题(责任还不清楚),一切都寄托在该问题解决上,甚至想靠打赢第一个问题的官司,来解决第二个问题,不去更多的想办法谋生活,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因为任何起诉都要有法律的根据,无根据的要求是得不到支持的。建议你一边积极解决问题,一边勤恳上班工作,遇事要冷静。要珍惜工作的机会。当然如果单位终断你的劳动合同背后有什么违法行为,而使你受到了经济困难,也要通过政府的劳动部门合理解决。与单位的劳动合同纠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特别要提醒你的,是不要听信有些包打官司人的保票,轻信他们则常常耽误了自己。

供参考,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