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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分立都有哪些坑?资质分立有哪些事情是要杜绝的?

资质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6-21点击:

建市(2014)79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的政策目标是,为了落实国发(2014)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环境,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提升产业竞争力。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背离政策目标,相当一部分企业为了进行非法资质买卖,逃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执行,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非法设立壳公司进行资质剥离,通过吸收合并形式进行买卖的现象日趋严重,在部分中介机构推动下,已显现出非法产业化特征。

实践中主要交易模式是,部分拥有资质,但是市场信用差、经营能力弱、负债严重的企业,成为中介机构的目标。中介机构为了帮助实际控制人逃废债务、躲避司法机关执行,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资质分离后,向实际控制的名义自然人股东进行0对价或显著不合理低价股权转让,再通过实际买家向名义自然人股东以0对价或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股份,全资控股后申请吸收合并,然后注销中间壳公司的交易模式,导致资质实际买卖收益被原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法侵占,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该类交易主要特征是:

1.原拥有资质公司普遍高额负债,存在大量终本、被执行、被限制高消费案件,但是因为社会专业信息不对称,大量案件未进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2.中间壳公司普遍存续时间不足二年,快速设立、快速通过简易注销方式注销。

3.中间壳公司出资普遍认缴不实缴,通过部分中介机构违法出具虚假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4. 买家购买资金不通过正常财务路径出账。

5. 部分名义自然人股东同时在数十家同类公司出现,但是均无法正常联系。

以上便是进行资质分立的时候必须注意的事情?以上资质分立特征情况是坚决需要杜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