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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野生动物的饲养、销售,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25点击:

问题:申请从事野生动物的饲养、销售,是否需要前置许可?

答:需要。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野生动物的饲养、销售需要前置审批:(1)驯养繁殖陆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2)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3)因驯养繁殖需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4)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皮张和加工、制作标本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设立对外国人开放的捕猎场所,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6)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由设区的市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7)驯养繁殖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野生动物的饲养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的规模饲养场(区)还要取得相关的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