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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核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有多长?期满后能否延长?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04点击:

问题:预先核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有多长?期满后能否延长?

答:根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机关。

根据《企业名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一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