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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如何办理?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20点击:

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如何办理?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六个月内作出处理:

(1)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2)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3)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4)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