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首页 沪桂帮帮 工商问题 财税问题 资质问题 知产问题 企业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土地(海域)使用权证可以作为工商登记的经营场地证明吗?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2-23点击: 问题:土地(海域)使用权证可以作为工商登记的经营场地证明吗? 答:土地(海域)使用权证可以作为工商登记的经营场地证明。 工商管理登记注册 上一篇:同一门牌号作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营业场所)可以吗? 下一篇:土地租赁合同可以作为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证明吗? 相关文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如何填写?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分公司申请增加经营食品范围,应如何操作?《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与企业申请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可以吗?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可否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的负责人?申请从事茶叶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经销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粮油及其制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集贸市场销售豆腐和豆腐脑,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