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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谁有所有权,谁有经营权?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09-21点击: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谁有所有权,谁有经营权?对于任何一个公司来说,都会涉及两种权利,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所有权是针对股东而言的。也就是说,公司是属于股东的,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而经营权则是针对法人与公司管理者而言的,这些人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情况负责,拥有公司的经营权。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谁有所有权,谁有经营权?

在我国,企业包括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企业的性质不同,其经营权的范围也有所区别。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概括来说,公司的经营权是指经营者掌握对公司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所以公司必须在拥有公司法人财产的经营权之后,才能根据市场的需要独立做出经营决策,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

经营权与所有权相比,少了一个收益的权利,而且一般拥有公司所有权的人一定也同时拥有公司的经营权。然而,拥有公司经营权的人则不一定同时拥有公司的所有权。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尤其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为了确保公司的运营效果,大多数公司基本上都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模式。那么,在这两种权利分离的情况下,究竟谁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又由谁来行使公司的经营权呢?这两种权利怎样分配才最合理?其实,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出资方,也就是公司的股东,永远拥有着公司的所有权。

虽然股东拥有雄厚的财力,负责公司的资金来源,但事实上,股东并不一定拥有较专业的公司运营管理知识和经验。而在现代公司运营管理的过程中,对经营管理者的专业水平要求非常高。而且很多高等教育机构开设了企业运营管理专业课程,培养了大量的专业人才,为公司提供了运营管理的合适人选。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可能。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往往较多。如果让每一个股东同时拥有公司的经营权,显然会造成权力过于分散的局面,最终导致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低下,而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相反,让公司的股东组成董事会,然后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公司的运营,这样就能保证公司的运营效率,促进公司的长足发展。

刘同在广州经营一家电器公司,这家公司属于家族企业,最初是由刘同的曾祖父创办的,之后又交到他祖父、父亲手中,现在则由刘同打理。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刘同既是公司的所有者,也是公司的管理经营者。换句话说,刘同同时拥有这家电器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同属于一个人的情况下,公司的大小事情自然都由刘同一个人说了算。

有一次,刘同本来与北京的一位大客户约好洽谈代理公司产品的事,但由于他去外地出差遇到了大雾,耽误了行程,没能及时回到公司跟这位大客户见面。而公司里又没人有权行使决策权,最终导致这单大生意让同行钻了空子,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其实,像刘同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同属于一个人的公司有很多,但这类公司通常都是“富不过三代”,出现这种后果,通常是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过于集中造成的。

不可否认的是,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公司管理经营者以权谋私的现象。但这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因为专业的管理者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们知道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总体而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以使公司资源与管理者达到最优的组合,实现公司资产的增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