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首页 沪桂帮帮 工商问题 财税问题 资质问题 知产问题 企业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对已经到位的有限公司出资能变更出资方式吗?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3-30点击: 问题:对已经到位的有限公司出资能变更出资方式吗? 答:不能。公司股东出资到位后不存在变更出资方式的问题。股东出资到位后,股东的资产已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在公司占有的只有股权,不再是出资时对应的资产。 公司登记条例将股东出资方式列为登记事项,并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对此,在操作上只有认缴、未实缴的出资,其出资方式才可以变更。 新公司法实施后,实物出资必须要先过户,后登记。不存在出资后进行“置换”、“补足”的变更登记问题。 工商管理登记注册 上一篇:有限公司增资,其验资报告附件显示股东出资在两个银行账户上可以吗? 下一篇:某投资公司营业期限还有两年到期,现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年缴清,可以核准吗? 相关文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如何填写?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分公司申请增加经营食品范围,应如何操作?《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与企业申请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可以吗?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可否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的负责人?申请从事茶叶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经销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粮油及其制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集贸市场销售豆腐和豆腐脑,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