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桂首页 沪桂帮帮 工商问题 财税问题 资质问题 知产问题 企业问题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工商问题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实物财产不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怎么处理?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6-28点击: 问: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实物财产不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怎么处理? 答:按《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股东予以处罚。 工商管理登记注册 上一篇:抽逃出资的查处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超过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还能不能查处? 下一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认定公司在变更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判决撤销登记,登记机关是否可以直接撤销该次变更登记? 相关文章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如何填写?许可事项变更后,《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是否变化?分公司申请增加经营食品范围,应如何操作?《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负责人与企业申请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可以吗?经营食品的个体工商户,可否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的负责人?申请从事茶叶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经销酒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从事粮油及其制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集贸市场销售豆腐和豆腐脑,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