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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执照后,不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登记机关能否处罚公司或股东?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6-29点击:

问:公司被吊销执照后,不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登记机关能否处罚公司或股东?
公司被吊销执照后,不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登记机关能否处罚公司或股东?

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不成立或怠于成立清算组的,《公司法》未规定公司及股东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成立清算组组织清算,登记机关对公司或股东给予行政处罚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