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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需要了解哪些劳动法知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09-29点击:

创业需要了解哪些劳动法知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劳动法的相关知识也是开公司需要了解的一部分,在聘用、解聘员工时,都需要签订合同,而合同的签订,依据的就是劳动法。

创业需要了解哪些劳动法知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如下图所示。

创业需要了解哪些劳动法知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便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前就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从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且不满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时间不曾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还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及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劳动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一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无法预测某项工作的开始、结束时间,因此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该类合同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作为合同的终止时间,所以严格来讲,其属于有限期劳动合同。该类合同无须试用期,只要劳动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即认为合同有效期并终止。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有效规避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二、招聘录用

公司与员工间在订立招聘录用的劳动合同时,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具体如下。

1.相互间有知情权

公司在招录员工时,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以及从事的职业有哪些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都应该如实告知员工。

公司在聘用员工时,有权获知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一些基本情况,对此员工要如实告知公司。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员工个人隐私及与劳动合同无关的内容,否则员工有权利投诉或举报。

2.劳动合同中的条款

员工被录用后,需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条款在其中需要体现出来,包括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必备和约定条款

创业需要了解哪些劳动法知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三、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息息相关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在3个月以上而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3)劳动合同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5)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变更工作岗位时,不能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设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变更

劳动合同的履行,包括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安排加班的,应按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担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另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1.劳动者解除

如果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申请通知。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无须赔偿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有违约情况,如没有按照提前法定天数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解除

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还要分清是因为哪种情况。

(1)有因解除

① 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着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无效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出现以上几点中的一点,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预告解除

① 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若出现以上几点当中的一点,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并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3)限制解除

①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

③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 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的;

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若出现以上几点中的一点,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做裁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