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会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
德国会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德国作为世界上当之无愧的会展王国,其会展业至少已有100 多年的历史。德国会展业是处于领先地位的服务行业之一,每年举办150 场国际博览会,包括全球各行业中三分之二代表时代潮流的顶级展会,如汉诺威国际工业博览会,法兰克福国际书展、消费品展、国际汽车展,科隆国际家具展、摄影器材展、体育及园艺展、国际食品展、国际自行车展,杜塞尔多夫国际时装展、投资理财商品展、国际印刷工业展、国际鞋展,慕尼黑国际手工业博览会、国际建筑机械展、国际体育用品展,柏林国际旅游博览会、绿色食品周(农业及园艺)博览会、广播电视展、海外进口展、航空和航天博览会、国际娱乐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博览会等,主要体现德国发达工业的特色主题。全球十大工业展会城市中有6个在德国,德国许多城市都是因其博览会而蜚声海内外,如汉诺威、科隆、杜塞尔多夫、斯图加特、汉堡、纽伦堡和莱比锡等城市。
另外,德国在国外举办的博览会每年达200 余场,其中60% 是在亚洲,主要是在中国、印度等国举办,其余则是在北美、南美、东欧和俄罗斯举办。德国以在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拓展为重点, 在国外至少建立了400 多个会展办事处。仅杜塞尔多夫一家会展公司,就在108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66 个办事机构,并建立了13 家子公司或合资公司。
德国会展业的发达,吸引着越来越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国企业。然而,对于尚不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参展企业而言, 近年来在重要国际展会上连连遭遇始料未及的尴尬和危机。例如在世界闻名的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展上,由德国汉诺威检察院、警察局以及海关三方联合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查抄,涉及的51 家公司中,有39 家来自中国。
应对危机最有效的办法是充分了解德国会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学会运用会展知识产权规则进行自我保护。
1.警告函(Warning Leter)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
(1)知识产权权利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往往附上“保证停止侵权书”)。
(2)参展商接受警告函,并签署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停止侵权书”。侵权人后续违反警告函,权利人可进一步采取司法措施(。3)参展商认为自己并未侵权时,可提出反警告;如警告函无理且给参展商带来损失,发出警告函的一方可能会因非法干涉他人商业经营而承担赔偿责任。
2.初步禁令制度
或称“中间禁令”“临时禁令”制度。知识产权权利人认定正在举办或即将开始举办的展览会上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希望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可申请初步禁令。
初步禁令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在德国(欧盟)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3.证据保全制度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展览会上存在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但又不能确定是否存在侵权,可以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进行证据保全,以防日后收集证据困难且成本高昂。法院开具调查令后由专家进行调查。专家有权对涉嫌展品进行拍照、记录并对被诉人进行询问,还可以进行实物检验。
4.海关保护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权利人一般应在展览会开幕前申请海关保护。海关不仅在边境采取行动,还在德国境内(特别是针对展品和暂时入境物品)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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