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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合同如何进行备案管理?

知产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2-08点击:

在专利实施许可中,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对专利实施许可的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涉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

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经过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可以作为法院、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

以下情况将不予备案: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合同;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

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提交虚假备案申请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合同备案证明;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专利合同履行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其官方网站以及专利公报这两种方式定期公布专利合同备案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