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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企业需要申请专利吗?

知产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5-08点击:

问题:山寨企业需要申请专利吗?

解答:先来看看一家德国企业在华专利维权案,被告是杭州一家企业,被告山寨的产品惟妙惟肖,在德国连续三年被评为带有讽刺意味的“最佳仿冒奖”,诉讼最终取胜在意料之中。令笔者意外的是,由于此侵权案件的国际影响,此案件被评为当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中国制造的兴盛令国外企业羡慕忌妒恨,从而给我们起了一个外号——“山寨大国”,以诟病我们不尊重知识产权。

其实,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从模仿到创新,山寨大国的鼻祖却是另一个国家——日本。一千多年前效仿中国长安城的日本奈良,如今被称为“亚洲罗马”;和服也是仿照中国隋唐服式改制的。然而,真正促使日本走向强国道路的还是科学技术上的山寨之路。在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就开始了全盘西化,德国的矿山冶炼厂、 法国的缫丝厂、 英国的军工厂都在日本的工业化进程中起到了标杆的作用。

以笔者之见,山寨是创新的必经之路,但要把握好对原创者劳动的尊重以及给予一定程度的利益保护。

山寨即模仿,所谓先学习后创新,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笔者认为这些论述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山寨的重要性。

当然,同样是山寨,有高级版本的山寨,亦有低级版本的山寨。

低级版本的山寨更像是知识产权的偷盗者(注:西方国家往往喜欢用这样的贬义词来形容中国企业),这些企业或个人仅关注眼前利益,看什么产品销路好便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山寨,只要没有被查处或被诉讼,就一边山寨一边点钞票,全无超越原创者、优化产品之念。这样的山寨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

高级版本的山寨则是国家之幸,而这样的民族企业也很多,华为、中兴、海尔、联想、格力、小米等企业都已经从山寨中走出来,他们的山寨、山寨基础上的创新、意在超越国外原创的野心,是中国企业的脊梁。他们所走的道路正是山寨鼻祖日本的索尼、松下等企业当年走过的路。

与传统制造业企业相映衬的是,中国很多互联网企业像阿里巴巴、百度、新浪等,起先也是在做山寨,但与此同时的创新使它们得以更好地生存。连腾讯英文名称Tencent也与世界著名资讯公司朗讯Lucent有几分相似,更有好事的网友列出了长长一串腾讯的“模仿”名单:腾讯QQ模仿ICQ、腾讯TM模仿MSN、QQ游戏大厅模仿联众、QQ对战平台模仿浩方对战平台、QQ团队语音模仿UCTalk、腾讯拍拍模仿淘宝、财付通模仿支付宝、QQ拼音输人法模仿搜狗输人法……但模仿之后,“超越"成为腾讯的主旋律,其中QQ游戏平台很快便将联众赶下了中国第一休闲游戏门户的宝座。

那么,什么样的山寨方式才是高级版本的山寨呢?有没有实操性比较强的可执行的技巧呢?

读到这里,相信您已经考虑到了这样一种山寨转型的捷径:专利。

很多企业的老板对于专利的理解仍停留在这样的层面上:企业有了技术创新,为了制造技术门槛,为了防止同行抄袭,在这种情况下将技术申请为专利,这样就可以在很长的时间里对这项技术进行垄断,从而保护之前的投入以及之后的市场。

事实上,这样的理解无可厚非,但是过于片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观点也是山寨的,抄袭的是世界500强企业老板的观念。

对于大部分中国企业而言,至少漏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1)如果仅在产生技术之后再想到专利,那么已经错失了利用专利大幅度降低研发成本的机会。据笔者长期对众多企业研发部门培训的经验来看,研发过程中阅读大量竞争对手的专利至少可以降低40%的研发成本。笔者对亲自指导的企业研发工程的要求是:每天至少阅读10篇国内外同行的专利文件。其背后的逻辑是这样的:专利制度要求在产品生产之前申请专利,否则同行通过反向工程做出来的产品即使完全一样也不构成侵权,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阅读同行的专利文件基本上可以得知他们的研发方向以及最新的技术,相当于我们在各个竞争对手公司里都派了免费的技术间谍,何乐而不为呢?

(2)如果仅将专利落在自己当前的产品中,视野过窄!笔者经常跟客户企业强调这样一个理念:很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或代理商的关系非常微妙,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如果对他们的技术进行适度创新并申请专利,那后果会是怎样呢?

相信读者很容易想清楚这个问题。事实上,一些有远见的制造业企业已经在这么做了,例如富士康,截至2014年第一季,富士康在全球累计申请了12。84万项专利,中国大陆前10名的科技类公司,专利总和都不如富士康。富士康的专利,最早集中在PC连接器领域,这是它的老本行。后来,开始全面涉足系统、整机,并跨出PC,走向通信、半导体、面板、材料化工、汽车等众多领域。10 年前其大多数专利都在连接器部分,占94%,但到了去年,连接器只剩下24%,其他如网络通信、精密光学、无线通信、LED、平面显示、纳米技术、PC系统等,布局已经有很大转变。富士康在代工企业中一家独大,估计像苹果、三星这样的企业都考虑到了这样的因素:如果中断与富士康的合作,可能会惹祸上身。

(3)小型创新型企业由于精力及经费用限,仅对主要产品中的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情有可原。如果企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力,考虑到将来的产品迭代,那么提前进行技术研发及专利布局是必需的,原因自然无须多言。

仍戴着“山寨”这顶帽子的企业,可以行动起来思考企业的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