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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由谁签署并应明确哪些内容?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5-13点击:

问题: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由谁签署并应明确哪些内容?

答:该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应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收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其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代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