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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股激励适用于什么类型的公司?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2-23点击:

期股激励适用于什么类型的公司?期股的设计原理和激励原理都和股票期权模式相似,激励力度也比较大。不同的是,期股需要激励对象花钱购股,因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对激励对象的约束要强于股票期权。

因此期股模式适用于所有适合用股票期权的非上市企业,包括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及具有明确上市计划的非上市企业。在确定使用期股还是股票期权时,可增加考虑想要达到对激励对象的约束程度。

案例

某企业为国有独资企业,净资产6000多万元,职工1000人,年销售收入1亿元,盈利能力强。实施期股激励的内容:

1.激励对象:11名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及4名上级主管单位(企业)的管理人员。

2.激励总额度:按照北京市每人最少出资10万元的规定,15人共计拿出200万元投入企业购买实股(其中总经理出资20万元,由上级任命的副总经理出资15万元,其他人员出资10万元)。出资后,总经理可配得4倍即80万元的期股,其他人可配得相当于出资额3倍的期股。所有人的实股享有所有权和分红极,期股只有分红极,暂时没有所有权。

3.具体操作办法(以总经理为例):总经理个人掏20万元购买了实股,又配了80万元的期股,相当于企业借给总经理80万元钱,而以这80万元期股每年的分红偿还。但该总经理不能以现金形式领取这部分红利,而要把红利交还企业用于把相同金额的期股转化成实股,转化期为一个任期3年(上海一般为8至10年)。

总经理如要在3年内顺利完成本人所持期股向实股的转化,就要保证整家企业每年净资产收益率约达到33.3%,80万元的税后分红要有26.7万=80万×33.3%。如果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33.3%,假如只达到了20%,总经理80万元的期股红利收入只有16万元,比26.7万还差10.7万,总经理就要拿自己20万实股的红利收入来补充,补充后仍不足的,则要另外拿出个人资产补足。如果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了33.3%,多出的红利转入第二年计算。如果顺利,3年后该总经理就有了100万元的实股。

总经理任期结束后,再等2年,经严格审计,确认该总经理任期内没有重大决策失误和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他所拥有的100万元股份就归个人所有了,可以转让给他人,或由企业赎买,或仍存企业分红吃息。总之,由个人任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