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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优先股?企业优先股如何分类和回收?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2-24点击: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优先股是介于普通股和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证券,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主要包括如下特征: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由于优先股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股利以公司的税后利润发放,没有抵税效应。

优先股作为一种具有灵活性、创新性的融资工具,早在1825年被工业技术发达的英国企业首先使用。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于1836年左右传入美国,最早用于铁路建设的融资中。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优先股成为救市的主要手段之一。如今优先股在美国被广泛使用,优先股市场规模平稳发展。

在我国,优先股发展的速度比较缓慢。20世纪80年代是优先股发展的萌芽阶段,此阶段公司发行的股票类似于现在的参与性优先股,不仅可以取得固定股利,还有权参与利润的分配。20世纪90年代初进入雏形阶段,国家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范》《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文件中,明确区分普通股和优先股,并对优先股在股利分配、表决权、破产清算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这个阶段,个别上市公司,如杭州天目药业、深圳发展银行等都发行过优先股。但由于1993年的《公司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优先股制度,使得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005年之间,我国优先股陷入沉寂阶段,直到2006年,优先股再次在立法中出现。2006年1月1日出台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允许创业投资企业以优先股的形式进行投资。2012年,证监会发起优先股制度的探讨,2013年,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颁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这些为优先股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优先股的分类: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指如果公司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对未给付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而非累积的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即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参与优先股在企业利润增大时,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而非参与优先股没有这个权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允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而不可转换优先股不能转换。可转换优先股是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公司可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行的优先股收回。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执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