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沪桂帮帮 > 企业问题

账面价值增值权激励模式适用于什么类型的公司?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2-28点击:

账面价值增值权激励模式适用于什么类型的公司?账面增值权应用更多的是在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尤其是在配合股改时效果会更好。在非上市公司中,如果账面增值权改为用股份支付,能达到更好的激励强度。

江苏中盈在2012年实施的账面价值型虚拟股权激励模式,具体如下:

激励来源:自2012年开始,公司每年拨出一定比例的税后利润在企业内部成立基金作为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

激励总额:账面价值增值型虚拟股权的授予总额确定为公司注册资本额的10%,即100万股;

激励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其他业务骨干。

授予价格:按照2012年的每股净资产确定行权价格,经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资产为2元,所以行权价格确定为2元;

行权时间:计划3年,自2012年起至2014年止,每年的行权比例分别为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