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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是需要全国招标吗?招标范围有地区限制吗?

资质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0-23点击:

问题: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是需要全国招标吗?招标范围有地区限制吗?

解答: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范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就明确要求清除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建立招标投标统一大市场。规定坚决制止以推行招标投标为名强化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标准应当一视同仁,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视。不得以获得本地区、本行业奖项作为中标条件或者评标加分条件。禁止人为划小标段,阻碍外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中标项目分包,严格限定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挟、暗示中标人分包部分工程给本地区、本行业的承包商、供货商。2004年7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进一步强调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全国市场统一。

坚决纠正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行为,不得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其他系统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本系统市场;取消非法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手续;禁止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等歧视性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不得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本地区、本系统的承包商、供货商。鼓励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和无标底招标。

相关问题

对于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等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等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的,责令其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个人利用职权进行该违法行为的,也依此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