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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怎么设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08点击:

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怎么设定?有效期是指获授人可以行使股权所赋予的权利的期限(涵盖股权激励计划从经过股东大会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生效起,直至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最后一批激励标的股份行权或者解锁完毕、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时间段),超过这一期限就不再享有这种特权。

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1.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而境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至少要符合证券交易相关的锁定期的规定,通常最短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最长为36个月。对于非上市公司法律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非上市公司通常设置在3~8年。

2.企业战略的阶段性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应当与企业阶段性项目或者阶段性目标完成所需要的时限相一致。如果企业的阶段性战略目标计划的年限是5年,那么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可以设置为5~6年。如果短于这个时限,那么企业就不得不在未完成阶段性战略目标的情况下进行激励对象的行权,这显然不利于企业阶段性战略目标计划的完成。

3.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应当不超过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以避免激励对象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仍处于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的情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激励对象结束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股权可能提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