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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中遇到专利问题如何处理?他人有相关专利怎么办?

知产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1-17点击:

药品注册中遇到专利问题如何处理?他人有相关专利怎么办?进行药品注册时,应进行专利检索,明确在所申报药品注册的相关领域专利保护情况。

1.检索要注意全面性

专利检索数据库入口中没有规范性的主题词检索,仅用关键词检索漏检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不将所有同义词都试着进行检索,就有可能漏检。尤其是非相关专业人员甚至非课题研究人员,往往缺乏对相应课题内容的敏感,更易漏检。因此不但要求课题研究人员自己进行检索,而且要培训其利用国际专利分类号与其他途径组配检索的技能。

2.他人有相关专利时的处理办法

如果检索到与己方申报项目相冲突的专利,首先要进一步确定该专利的法律状态是否有效。如果是有效专利,可按以下几点提示处理:

①自己的技术与他人的专利进行比较分析,以判定是否存在潜在侵权的可能性。

②果己方项目完全是利用现有技术,或者就是仿制现有技术进行的,应该注意最大限度地收集证据,对他人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或在面临侵权诉讼中,用现有技术进行抗辩。

③己方项目是在涉案专利基础上做出的创造发明,哪怕己方也获得了专利权,擅自实施也许会造成侵权。但自己有专利在手能够增强主动性,可以利用其与基础专利进行交叉许可。

3.他人有相关专利申请时的处理办法

这种情况同样需要确定其法律状态,看其是否仍是有效专利申请,有无各种原因造成的视撤、主动撤回、驳回等情况。视撤后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恢复或驳回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请求复审,该申请案就作废了。如果是有效的专利申请,除了继续关注是否出现上述情形外,同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使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批准,或在授权时缩小权利要求,使自己跳出其保护的范围。

也可考虑尽量避开冲突的部分,但是这种避开应咨询专家,不能自以为是,因为“等同替代” (所替换的技术特征无创造性)也属侵权。如果认为与他人专利申请不冲突,要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进行备案,即使将来因自己评判失误,但至少是“尽到注意”的证据,也会减少赔偿。

针对专利问题最终能够做出决定性结论的人,不是专利代理人,不是律师,不是药监局,也不是专利管理机关,而是法官。除本案审理法官外,其他所有人的意见都是“咨询服务”,因此,一切做法要确保客观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