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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所称的动物指哪些?申请从事水产类养殖,是否需要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工商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26点击:

问题:《动物防疫法》所称的动物指哪些?申请从事水产类养殖,是否需要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的规定,这里的动物应该包括家畜类——猪、牛、羊、马、驴、骡、兔、犬等,家禽类——鸡、鸭、鹅、鸽等,及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和其他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