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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里设置合作保密条款吗?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1-03点击:

合作的实质是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及资源共享。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都会有独特的运营模式和商业资源,这是公司维持发展,保持行业竞争力的秘密武器。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家公司的秘密武器也是有限的,尤其对于初创公司及中小型公司来说,更是如此。如果这些公司之间进行联合,其秘密武器的杀伤力就会大大增强。

在合作过程中,虽然彼此都拿出了自己的秘密武器,并且合作双方都可以加以利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对秘密武器拥有支配权。也就是说,签订了合作合同后,双方都对对方的秘密武器,即商业机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支配权。因此,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合作合同中也就有必要包含合作保密条款这一项内容。

在如今这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在合作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也成为默认的达成合作关系的前提条件。尤其在高新技术领域,如果合作方拒绝签订保密协议,那么所有的合作事宜都免谈。

在很多商业主体看来,制定保密协议是一种基本的商业道德。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这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的。一般来说,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会有明确的范围,包括设计、样品、模具、原型、技巧、诀窍、工艺、方法、技术、公式、算法、科学知识、性能要求、操作规格、测试结果、财务信息、价格和成本信息、商业计划、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客户信息、配送信息等。

另外,合作保密条款还会规定泄露保密信息的处理方式。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泄露的信息不属于重大级别的,不会给对方带来重大损失的,则酌情以金钱赔付的方式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可以申请法律的援助。

由于大多数商业信息都有有效期,所以,保密条款也有固定的保密期限。而这个保密期限也需要在保密条款中清晰地呈现出来。一般情况下,保密期为 5年。不过,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业性质来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