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激励的行权期与窗口期?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1-01-08点击:
什么是股权激励的行权期与窗口期?行权期是指等待期满次日起至股权有效期满之日止这一时间段,在此期间每一个交易日都是可行权日,满足条件的员工可进行行权。有效期满,仍未行权的股份将由公司按规定注销或者予以回购。
理论上,只要进入行权期,激励对象都可以行权。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激励对象有可能通过控制信息披露来操纵股价,为自己牟取私利。因此,各国证券监管部门纷纷设置了窗口期,激励对象只能在窗口期内行权。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来说,当经过等待期,进入行权期之后,公司授予了一个可以在任意交易日行权的权力,但是法律法规又在行权期内设置了窗口期,激励对象只能在窗口期内行权。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窗口期是:“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①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②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法律法规对窗口期的限制,但是鉴于股权变更均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予以注册,如果激励对象不能在一段时间集中行权则会导致工商股权登记办理的烦琐。因此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在行权期内设立一小段时间为每年的行权窗口期,例如每年6月为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达到行权条件后在行权窗口期内统一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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