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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明确的验收标准吗?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1-03点击:

合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明确的验收标准吗?杭州一家管理咨询公司与当地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达成了合作意愿。双方约定:科技开发公司为管理咨询公司研发一个软件,管理咨询公司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

双方针对此次合作事宜签订了合作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费用的支付和收取细则,即管理咨询公司分3次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款项。在签订合作合同的同时支付第一笔款项,共3万元;软件开发工作完成后支付第二笔款项,共10万元;软件投入使用后支付第三笔款项,共8万元。

管理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了前两笔款项。然而,当管理咨询公司拿到科技开发公司提交的软件,并投入使用后,发现软件存在很多漏洞。于是,管理咨询公司联系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对方指派专业人士过来进行调试。结果,科技开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已经到期为由,拒绝了管理咨询公司的要求。

最后,管理咨询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退还钱款,并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科技开发公司也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管理咨询公司支付尾款,并赔偿违约金。而法院对此案的仲裁结果是,驳回了管理咨询公司的诉讼,因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对项目的验收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院对诉讼的仲裁需要参照一定的依据。因此,对于没有依据的诉讼,或者依据不合法的诉讼,法院不会受理。这也就说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斤斤计较”,切不可粗枝大叶,更不可轻易地相信他人的口头承诺。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到那时候再后悔,也于事无补了。总之,合同签约主体千万要记住一点,不管面对哪种类型的合同,在正式签约之前都要反复审查,明确验收标准,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