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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关注哪些合同细节?

企业问题作者:沪桂企服中心日期:2020-11-03点击:

签订各种合同对于公司来说是常有的事,合同一旦签订下来,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够严谨,就很有可能会出现漏洞,最终给公司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为了避免这种不良情况的出现,有必要提醒公司运营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来说,签订合同时有5个注意事项,这里将对这5个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述,并列举3个相关案例加以说明。

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关注哪些合同细节?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一:审核主体资格

公司在与任何对象签订合同时,都要先对其主体资格进行审核,什么叫作合同的主体资格呢?这是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依法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与人。合同的主体是对合同中规定的事项承担责任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如果不对合同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可能会出现有了问题却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

那么,究竟如何对合同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呢?首先,应对对方的法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4个方面:

(1)成立的过程是否有法律依据。

(2)是实缴注册还是认缴注册。

(3)公司名称、办公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签约方属于组织性质,没有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应审查其营业执照。如果签约方属于公司的下设部门或者分支机构,同样需要对其法人资格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条件,则可以拒绝与其签订合同,避免给公司的运营工作带来麻烦。

可能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即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遇到这种情况时,主体资格审核还应该包括对从业人员相应资格的审核。具体的做法可以是审核其从业资格证书。如果公司运营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忽略了这一项内容,也就意味着合同能否如约履行是一个未知数,这是一种对自己公司不负责的表现。

例如,与从事教育行业的主体签订合同时,需要审查对方的教师资格证;与从事传媒行业的主体签订合同时,则需要审查对方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总之,对于这些具有明显专业性质的主体,从业资格证的审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而且,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还要确保双方的当事人都是合同中明确指出的主体。如果出现当事人与合同规定的主体不相符,则需要重新确定;如果出现主体人变更的情况,也需要及时告知对方,并确认变更后的情况。而审查方则需要对此进行全面审查,从而确保不会给后续工作带来法律风险。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二:明确合作双方义务

合同的本质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是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没有人能预测到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会出现什么问题,会发生什么样的纠纷。如果双方对此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日后势必会给合作双方带来很多麻烦。所以,在合同中明确合作双方的义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李楠和宋枫是多年的同窗兼好友,而且两个人都有开一间茶餐厅的愿望。为此,两个人在大学期间就做了详细的调研和规划。毕业后,他们便拿着成熟的计划开始了第一次创业。

由于两个人是好友关系,彼此也都非常信任对方。所以,在创业之初两个人并未签订任何合作协议或合同。而且,两个人在工作中的分工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谁愿意负责哪方面工作就负责哪方面工作。

餐厅刚开业时,生意比较冷清,而且两个人的创业热情也正好处于一个高昂的状态,因此,餐厅的管理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餐厅也逐渐有了知名度,此时,餐厅的生意越来越火爆。这本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然而,李楠和宋枫之间却开始出现矛盾。最终,两个人因为在餐厅管理工作的分配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闹上了法庭。

上述案例就是一则典型的因合作义务不明确而产生严重问题的案例。对于合作双方来说,合同中必定会涉及利益问题,而这个问题又是最容易引起合作双方发生冲突的。不过,有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或依据。当人们面对利益时,都会极力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如果没有能够约束彼此的依据,就很容易陷入僵局。

为了保证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也为了避免日后合作中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在制定合同时要先明确双方的义务。对于经验不足的创业者来说,可以参考同行业内其他人的意见,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总而言之,关于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在合同中呈现得越详细越好,这也是制定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之一。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三:合同条款要详细

合同内容包括合同签订主体以及双方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而后者通常是以条款的形式呈现出来,将每一种具体的情况列为一项条款。因此,合同条款的内容越详细越好。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根据合同所涉及的具体行业性质,可以有选择性地选用以上内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不论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内容是什么,对其中的细节问题的描述都是越详细越好。

合同条款的内容越详细,遇到具体情况时就更容易找到相对应的解决办法。所以,在合同中,只要是可能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是双方能想到的问题,都可以以具体的条款展现出来,防患于未然好过“事后诸葛亮”。

例如,甲方需要乙方开发一套系统,并与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乙方应尽早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如果乙方提前完成的时间越早,则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就越多。

显然,这就是一份非常模糊的合同条款。关于合同中的“尽早”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界定。日后,即使乙方完成任务的速度非常快,如果乙方想凭借这份合同内容向甲方要求支付更高的劳动报酬,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并没有一个参照物让乙方来证明自己的完成速度很快。可能乙方最后会对此表示很不满,但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合同条款越详细,越能显示合同制定者有着缜密的思维和周密的考虑。这样的合作者会让合作方更加信任,推动彼此的合作关系向纵深化发展。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四:注明违约责任条款

对于合作双方来说,合作是有期限的。合作双方应该在这个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对对方负责。如果某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就属于违约行为。而违约行为会不可避免地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影响,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合同中应包含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损害赔偿范围、违约金 4 项内容。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违约赔偿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是违约责任条款的核心内容,它应该包括所有可能的违约形式,以及违约补救、赔偿的问题。例如,双方签订的是为期两年的合作合同,那么合同中至少应给出一年之内退出合作关系的赔偿标准,以及一年之后退出合作关系的赔偿标准。因为这两种情况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而且会给合作的另一方带来较大的影响,造成较大的损失。

3.损害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要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费。而这个损失赔偿额不能少于因违约规定的赔偿额,以及履行合同义务本可以带来的收益。

4.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另一方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则需要将损失以金钱的方式赔付给另一方当事人。这个违约金可以在合同中直接规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算。如果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处理。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五:设置合作保密条款

合作的实质是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及资源共享。对于任何一家公司,都会有独特的运营模式和商业资源,这是公司维持发展,保持行业竞争力的秘密武器。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家公司的秘密武器也是有限的,尤其对于初创公司及中小型公司来说,更是如此。如果这些公司之间进行联合,其秘密武器的杀伤力就会大大增强。

在合作过程中,虽然彼此都拿出了自己的秘密武器,并且合作双方都可以加以利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对秘密武器拥有支配权。也就是说,签订了合作合同后,双方都对对方的秘密武器,即商业机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支配权。因此,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合作合同中也就有必要包含合作保密条款这一项内容。

在如今这个竞争十分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在合作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也成为默认的达成合作关系的前提条件。尤其在高新技术领域,如果合作方拒绝签订保密协议,那么所有的合作事宜都免谈。

在很多商业主体看来,制定保密协议是一种基本的商业道德。从理性的角度来看,这也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的。一般来说,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会有明确的范围,包括设计、样品、模具、原型、技巧、诀窍、工艺、方法、技术、公式、算法、科学知识、性能要求、操作规格、测试结果、财务信息、价格和成本信息、商业计划、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客户信息、配送信息等。

另外,保密条款还会规定泄露保密信息的处理方式。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泄露的信息不属于重大级别的,不会给对方带来重大损失的,则酌情以金钱赔付的方式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可以申请法律的援助。

由于大多数商业信息都有有效期,所以,保密条款也有固定的保密期限。而这个保密期限也需要在保密条款中清晰地呈现出来。一般情况下,保密期为 5年。不过,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业性质来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案例一:签约主体没有签约资格酿苦果

2018 年 8 月,上海某科技公司准备购买一批新的电脑设备,最后与上海某电器公司达成协议,双方约定购买的价格是 18 万元,并且双方还在口头上约定8 月25 日之前把货送到买方的办公地点。另外,双方还约定,买方需要先支付给卖方8 万元的定金,之后的10 万元尾款在电脑送达并检查合格后3 天内支付。

电器公司在8 月24 日将科技公司预定的一批电脑送到了目的地。可是,一个星期之后,电器公司却迟迟没有收到科技公司应付的剩余款项。于是,电器公司负责人亲自与科技公司交涉。结果,得到的答复是,该公司只是上海的一个办事处,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之后,电器公司又找到该公司的总部,总部的答复是,与电器公司合作的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它做出的承诺和约定不代表公司的意志,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这家电器公司只能自认倒霉,由于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也没有审核合同的主体资格,所以,当买方不愿意主动支付剩余款项时,电器公司只能处于极度被动的状态,无法走法律程序,因为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以上案例告诉广大公司运营者,在进行商业合作之前,一定要签订合作合同,并且要对合同的签约主体进行资格审核。例如,审查对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以及授权证明(如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商标证书、授权书、身份证件等)。为了确保证件的真实性,还可以上网查验或者电话咨询。

另外,运营中心、分公司、办事处、接待处、联络处等,这些都是没有签约资格的主体。如果公司运营者遇到的签约主体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一定要查验其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不能与其签订合同。

案例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引纷争

某团购网站曾与深圳某科技公司合作,让对方帮助其进行网络推广。双方就此事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推广期为一年,推广费用为 20 万元。此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合同。合同中还规定,推广费用分 3 次付清。第一次支付 5 万元定金,时间是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次支付 10 万元,时间是在推广工作开始后的第2 个月。第三次支付剩余的 5 万元尾款,时间是在推广工作开始后的第10 个月。

该团购网站如约支付了第一次应付的 5 万元。到了第二次约定的交费时间,该团购网站以推广效果不佳为由,拒绝支付应付款项。在该科技公司多次派人与其协商无果之后,只好将其告上了法庭。然而,因双方所签订的合作合同对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诉讼被法院驳回了。

可以说,商业合作的双方完全是因为利益驱动而确定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工作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合作一方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法律也就缺乏了维护诉讼者权益的证据。

合作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甚至违约金、律师费、损失费等,都应写进违约责任条款中。总之,违约责任条款的内容越详细越好。

案例三:没有明确验收标准,任由违约

杭州一家管理咨询公司与当地一家科技开发公司达成了合作意愿。双方约定:科技开发公司为管理咨询公司研发一个软件,管理咨询公司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

双方针对此次合作事宜签订了合作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费用的支付和收取细则,即管理咨询公司分 3 次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款项。在签订合作合同的同时支付第一笔款项,共 3 万元;软件开发工作完成后支付第二笔款项,共 10 万元;软件投入使用后支付第三笔款项,共 8 万元。

管理咨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向科技开发公司支付了前两笔款项。然而,当管理咨询公司拿到科技开发公司提交的软件,并投入使用后,发现软件存在很多漏洞。于是,管理咨询公司联系该项目的负责人,要求对方指派专业人士过来进行调试。结果,科技开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以合同已经到期为由,拒绝了管理咨询公司的要求。

最后,管理咨询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退还钱款,并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与此同时,科技开发公司也向法院提起了反诉,请求管理咨询公司支付尾款,并赔偿违约金。而法院对此案的仲裁结果是,驳回了管理咨询公司的诉讼,因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中对项目的验收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院对诉讼的仲裁需要参照一定的依据。因此,对于没有依据的诉讼,或者依据不合法的诉讼,法院不会受理。这也就说明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斤斤计较”,切不可粗枝大叶,更不可轻易地相信他人的口头承诺。否则,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到那时候再后悔,也于事无补了。

至此,有关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典型的案例已经讲述完毕。事实上,在签订合同时所遇到的情况还有很多,因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讲解了。总之,合同签约主体千万要记住一点,不管面对哪种类型的合同,在正式签约之前都要反复审查,确保万无一失。